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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岁少女缘何上环避孕?荒唐!〔转载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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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岁少女缘何上环避孕?荒唐!〔转载〕

  26日早上,16岁的小红(化名)做完上环避孕手术,在外婆、妈妈的搀扶下,离开了广东佛山市妇幼保健院。(见7月28日《现代快报》)
   
      16岁女孩,属于花季少女,可谓稚气未脱,不谙世事。这个年龄段的孩子,本该坐在教室里心无二用地安心读书,然而,就是这名少女,竟然被外婆、妈妈带到她本不该去的地方 ——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手术室,做了她本不该做的手术——上环避孕。天底下居然有这 等闻所未闻的怪事,真让我瞠目结舌,目瞪口呆。

     据悉,年仅16岁的小红,早在一年多以前就和自己同班的一个男孩子交上了朋友,并很快有了第一次“亲密接触”。一年多以来,这对小情侣无数次偷尝禁果,并导致小红在一年内两次怀孕并做药流。无奈之下,小红的妈妈决定劝女儿到医院来,希望她在结婚之前能强制避孕。

      16岁少女被推上强制避孕手术台是个危险信号,客观分析其成因,与社会背景、学校教育、家庭劝导不无关系。受社会大气候影响,如今各种书刊、影视、网络充斥色情内容,经不起诱惑的孩子往往产生亲身体验的冲动,偷尝禁果因而在所难免;而学校则在生理知识的教育上,缺乏应有的广度与深度,如果孩子们尤其是女孩子懂得过早怀孕、人流的后果与危害,想必不会盲目“亲密接触”;至于家庭劝导,则显得尤为重要,都说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,此话不假,试想,假若小红的早恋倾向被家长及时发现并加以劝止,同时教育、引导孩子如何与异性相处,还会出现现在的难堪与无奈吗?
   
      值得警惕的是,有一个与法律相关的问题必须注意,鉴于小红在不到15岁时就与男孩子发生性事,尽管属于自愿行为,但保护未成年女性方面法律有原则规定,男孩子是否涉嫌强奸,确有深究之必要。我们不能因为两个孩子做出的“傻事”就可以原谅,在爱情、亲情与法律之间,我们不能睁只眼闭只眼,老是犯迷糊,否则,必然吃下自己酿就的苦果。
   
      16岁少女上环避孕凸显社会之痛、教育之痛,是学校的尴尬、家长的尴尬,但愿此事到此为止,再也无人步其后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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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空~~~~~~~~~~~~~~··
偶的个天天,现在的小孩子真是速度快呀,想我18岁的时候手都没牵过
啊~~~~快点,偶要掉下来鸟.................
引用:
原帖由 冬季蓝海 于 2007-7-31 09:12 发表
偶的个天天,现在的小孩子真是速度快呀,想我18岁的时候手都没牵过
这么说十九岁的时候就牵手了哈
My god is myself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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